110年經濟部節能標竿獎選拔活動報名期限延長 即日起至110年6/30日止 發佈時間2021.05.21
因應新冠疫情持續升溫,報名截止日期延長至110年6月30日止。
一、 為推動節約能源、建立能源查核及管理制度,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,並因應節電需求日趨重要、配合夏月節電活動及鼓勵產業加強推動實質節電作為, 以抑低夏月尖峰用電,設置經濟部節能標竿獎(以下簡稱本獎)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 本獎之相關執行作業,由本部能源局(以下簡稱能源局)辦理;能源局並得視實際需要,委託法人或其他團體辦理。
三、 本獎頒發之對象為依法設立之公、民營企業或機構。
四、 本獎之獎項依企業或機構對於節約能源、能源管理制度及推動夏月實質節電作為具卓越績效者,依行業特性、能源耗用量、二氧化碳排放量等,分為生產性質、非生產性質二大類,計五至六組進行審查,每組得頒發「金獎」獎座一名、「銀獎」獎座二名。
五、 本獎評審如下:
(一)初審及複審:由能源局就專家指定總召集人一人,並由總召集人邀請產官學研能源專家十五人至十八人,組成審查小組辦理之。
(二)決審:由本部次長擔任召集人,邀請工業局及能源局之首長、技術處及商業司之單位主管、國家發展委員會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、教育部之代表及產學研能源專家十三人 至十五人,組成評審小組辦理之。
六、經前點評審獲本獎之企業或機構,由能源局報請本部部長於公開場所頒獎表揚之。
七、本獎評選相關事宜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時,由受委託執行單位研擬年度參選應備資料、評審基準、評選期程及相關事項,並提報能源局核定。
八、本獎選拔表揚活動所需經費,由能源局編列年度預算支應。
一、撰寫說明:
(一)請依「選拔須知」填具相關報名資料,並繳交四份書面資料、一份電子檔及一份電子試算表(節能措施節能量試算表,P3所述)。
(二)本單位備有「選拔須知」電腦檔案格式,歡迎上「節能標竿網」網站下載,網址為:https://top.energypark.org.tw/;或填妥下表,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索取。
二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。(以郵戳為憑)
三、受理單位:
有關本獎之諮詢、參選等事宜,請洽:
工業技術研究院 綠能與環境研究所
諮詢窗口:陳志堅、王今方
地址: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24館210室
電話: (03)591-8014、(03)591-5373
傳真: (03)582-0471
電子郵件信箱:energypark@itri.org.tw
活動網址:https://top.energypark.org.tw/topfirm/Prize?year=110
經濟部節能標竿獎作業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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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節能量及節約率試算表
節能案例及效益計算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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